常常看到很多鼓勵買房的論調,其中不乏【租不如買】、【租一輩子房子也不會是你的】、【租屋就是幫房東繳房貸】、【讓房客來幫繳房貸才聰明】等勸敗言論,聽完覺得真的頗有道理,但小弟還是有些疑惑之處,不曉得到底對不對,請大大們解惑。
小弟有購屋需求,目標是新北市的標準三房兩廳房型,目前市場上標準三房兩廳+一個車位平均就是要大約1千5百萬才能買到,如果我花1500萬買一間新房,然後租給別人收租,一個月租金算2萬5,讓房客來幫我付房貸,等到房貸繳完房子就是我的,聽起來好像是個聰明的選擇。
於是我就認真算了一下,1500萬的房子我租給人家一個月2萬5,我要讓他租滿50年才能收到1500萬的租金,然後我得到一間屋齡50年的房子,這樣划算嗎?
當然買房一定都有頭期款,假設頭期款500萬,跟銀行貸1000萬買房,然後收租一個月2.5萬,也是要讓房客租滿33年才能收到1000萬房租把房貸還掉,然後我就得到一間33年的中古屋,這樣真的有比較划算嗎?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自己也要還房貸,不能光靠房租來還,所以自己邊存錢加上每個月收租金來還房貸,假設還款速度增加一倍的話,就是17年就能還完了,我也能得到一間17年的中古屋。
我想問的是,這樣來看租房雖然房子最後都是房東的,但是房東都只能等房子從新房變中古屋了才能自住!
當然房東也可以新房就自住,但是這樣就沒人幫他繳房貸了!
而房客則是一直在住新房子,等到房子舊了,幫房東繳完房貸了,就再去找下一個房東,幫他繳房貸然後住他的新房子。
想想租房子雖然是在幫房東繳房貸,但是房子最新最沒毛病的時間都是房客在住在使用,等幫房東繳完房貸,房子也舊了,該維修的管線或有漏水也該要維修了,而這些都丟給房東去處理,房客再找下一個新房東就又有新房子住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房客從頭到尾都沒有房貸壓力耶!就算房東繳不出房貸,房子被法拍,房客也沒什麼損失,反倒是房東損失大了。
這樣看來,當房東不一定划算,當房客也不一定吃虧阿。
想問問看貸款買房然後租給別人,這樣真的是比較聰明划算嗎?
謝謝。
說真的我還沒見過閒錢買房賠錢賣的例子,買房會賠錢通常是槓桿玩太大,撐不過那個時機點的居多,還有一部分是找到更好標的,賠一點賣的,要賠售我看他壓力許可也不會賣
剛買房看的是20年後的事,是土地價格,而非房殼,至於開始投資第三間第四間時才會有10年期以內的預估投資
1500萬 50年才回本,但你忘了回本後你仍多了一間房,這間房房殼是跌的但土地價值又會漲多少呢?以台北為例一坪土地價格上千萬,你三十年前買的大樓光土地權狀,現在值多少呢?還有就算災難戰爭,土地仍不會消失不見,繼承下去災難過後仍然是你或你下代的,各市大地主不也是這樣產生的嗎?但如果你的資產是股票或幣紙那又剩多少?
買房出租還是套房好,本金小, 投報率高, 折舊小, 蛋分散放, 風險相對低,
一般住家用的, 單戶成本高, 但租戶能付高租金的少,
若以現在買進的價格來算, 付少租金的投報率又不夠好,
只有以前買進的, 投報率才好.
在出租房供過於求的地方, 租客來源是很有限的.
然後現在買進的房東要跟以前買進的房東爭租金, 爭不贏的,
投報率會被以前買進的房東拉低.
在出租房供不應求的地方,房價也會被拉高,
直到租金高到一個程度, 租客付不起轉往它處, 投報率達成平衡,
還是一樣要跟以前買進的房東爭租金, 搶付的起的租客.
然後就只好長期投資等增值了,
換句話說, 就是套住了.
當然錢不夠的部分就是去貸款 那時候其實很好貸不像現在
但有一個關鍵就是房價 十幾年前的房價跟現在不太一樣
林口未來市14萬一坪 三房兩廳加車位與裝潢大概六百萬
新莊的幾個大案子 多半17 18萬 最多20出頭 兩房的也是五百多
台北市中山區的小豪宅 從二十幾賣到三十幾
桃園與台中市的多是十萬多頭 中和也就十五萬多一點吧
雖然那時的租屋行情稍差 但只要貸款不超過一半以上
多半每個月的現金流都是正的 還剩一點零錢可以貼補家用
只是現在的房價算了吧 所以前幾年已經把名下都處理完了
老婆名下的不處理 新莊比起最高價時跌了兩成 台北跌一成
反正自己高興就好 還沒有遇到金融風暴很多事不要太過樂觀
除非入帳成本很低 賣屋出租的好日子早就一去不復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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