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家中發生了一些事情,親弟弟在外用房地契跟人借錢約200萬
目前房子地政設定著,房子依實價登錄約350萬左右(小套房)
月息2%高利息壓的弟弟喘不過氣才東窗事發跟家人說
房子當初買二百八十萬,尾款9X萬也是小弟幫忙清償的(大約五六年前)
現在用自己還在繳貸款的房子增貸打算來處理這筆錢,
家人希望房子過給我,也算是看著這間套房以防止弟弟再拿去借錢
請問.....錢目前在我戶頭,而弟弟房子被債權人設定著,我這樣可以辦理房屋買賣嗎?
拿小弟的CASE,我可以先把這筆錢還清之後(錢的流向:我帳戶 => 弟弟帳戶 => 弟弟還給債權人)
再來辦理過戶手續嗎?還是只能先還款,解除了債權設定後再用房屋贈與的方式呢?(10%的贈與稅也是不少錢

200萬月息2%每個月4萬元的利息錢,真的是重的要人命......
有請各位解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