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家土地後面有分割賣給我們親戚 現在還未辦過戶 還是我們的名字
現在他們後面有在做擋土牆 說等擋土牆用好 看怎麼樣再辦過戶 問題來了
他們要做的時候沒有先去申請雜項執照 現在才要補辦 可能會有罰款 可是現在還是我們的名字
罰也是罰我們 說要申請雜項執照 要拿我們的身份證影本跟印章 罰款她們要出 沒過戶就不可以用他們的去申請嗎?還說不可以先過戶
如果用我們的有什麼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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