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有一塊土地,是早期時候爺爺跟別人買的
而沒有辨理過戶登記,因為這塊土地的所有權人去世後
子孫們都搬走了,找不到合法繼承人,一直無法過戶,
而父親當了土地管理人,並且成為納稅義務人,每年正常繳地價稅.
向當地政府詢問時,說這土地列管中
我們如何要在這塊土地上合法過戶登記,
政府會拍賣這土地嗎?我們有優先購買權嗎?
如果向政府購買價格他們會怎麼評估呢?
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謝謝!
更新: 爺爺購買土地到現今約有30年
pq518 wrote:
我父親有一塊土地,...(恕刪)
1.依「地籍清理條例」第三條:
主管機關為清查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
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經釐清權利內容及
權屬後,應重新辦理登記;其未能釐清權利
內容及權屬者,應予標售或處理
故該土地原登記於前地主的名下..會於清理後
由公家機關整理產權並標售提存價金、由於
你家屬於建物使用人..可以於接獲標售通知
後主張優先承購權、但是否符合資格仍須由
標售管理機關認定。
2.你父親僅是土地使用的管理人
﹝負責繳稅金的對象﹞ 並無實質所有權存
在 .有保留買賣的證明嗎?如果無留存當年買地文件證明..且
也無法尋覓前子孫下落﹝應該都一大堆人
或已倒房..能否同意辦理還是不明確..機會
幾乎沒有﹞
現今的路就是於標售時出資買地、讓土地屬於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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