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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被這人公告這樣 提告毀壞商譽 告的成嗎?

感謝網友的意見 作為參考
感謝網友的意見 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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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2 9: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告 商譽
私人糾紛.不知道你要表達的是什麼?如果認為不能說實話

可以試看看提告.畢竟恐龍法官譏諷.非一朝一夕.可以試試

機率蠻大的.但要有曠日廢時之心理準備
立威工程 wrote:
請問被這人公告這樣...(恕刪)

簡單點。。
你想告什麼?
原因是什麼?
證據是什麼?

而對方。。更簡單
他作了什麼被你告
那他作的事是事實嗎?

真的要等恐龍幫你主持公道嗎?
立威工程 wrote:
請問被這人公告這樣...(恕刪)


用LINE 網路在 做生意

取其利 避其害!!

一句話 你不能去 那無可厚非

你耽誤人家的時間 有其傷害

要提告 那我不知道 你時間太多還是認為 名譽很重要?

如果是 我就不知道 法官怎麼判@@

因為 頂多當事人 發個 道歉函 我想你也就這樣!!

自己在做工程 有些事 應該是以實際工程去鋪後路

如果真不能去或缺工 親自打電話告訴當事人解釋

會比用LINE溝通 好的很多!!

另外我會認為 你們都用LINE 包工程 肯定連工地或當事人都沒見過面

不然我實在不相信 兩者雙方 會因為一句話 就公布群組

這思想 真的不太像 老闆之間包工程的做法!!

難道只做一次 都沒有下次??

那這樣你會有多少工程可以做?

可能你哪邊 沒有做好吧!!
要告什麼????

對方有那句話是不實的嗎????

對方將你放鵨子的事情公開是對方的權利
如果對方有加油添醋的加上其他不實的指控你才有機會提告

不然你要告什麼???
就你所po上的圖跟對話來看
很明顯的是有一方「臨時」爽約了
而對方PO上群組
他所寫的文字也只是針對這個「事實」而已
內容我個人並不覺得有毀謗之類的情緒文字出現
當然我不是法官或是法律人
覺得不滿就直接提告吧

另外如果樓主是當事人
已經錯在先,事後還要告人
如果真的重視商譽的話,真的要三思了
退一步,好好的跟對方溝通才是長遠之計。
祝好運。

tsai5059999 wrote:
用LINE 網路在...(恕刪)


對方是第三人仲介幫業主找包商
完全沒合作過
免費估價 臨時有事不能去 也致歉了
我在意的事他在群組記事本公告我放鴿子?
立威工程 wrote:
對方是第三人仲介幫業...(恕刪)


那這樣叫不叫「放鴿子」?

如果是,你要告什麼?
立威工程 wrote:
對方是第三人仲介幫...(恕刪)


自己臨時放鴿子的原因 是什麼?

自己心裡清楚

提不提告 也在於他是什麼人 你也清楚

你跟上包做生意 會這樣嗎?

還是只有網路可以給你工程

不是合作過的對象??

所以你要捍衛這一塊 最有生意可做的網路

那也無可厚非 只是要步要提出聲明 缺工或是什麼原因 也公告給群主

ˊ這樣你會不會省事多了!!

我不太懂 你是45歲以上的老闆 還是剛出來包工程的年輕小老闆

想法都跟老一輩不太一樣??

告他對你有多大好處?要花多少錢 這很難嗎?

用 法人公司名稱 註冊 只是為了提告問01網友@@

這要不要請你問律師 會更簡單啊?

網友都是律師 我真的不太懂你的想法

想讓公司都沒生意做嗎?

你開法人的目的是 放鴿子 要提告對方?

還是包工程做生意啊?
電話 還有不該顯示的都塗一塗,
以經違反個資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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