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有為的政府罰起老百姓來,你絕對會感覺:法網恢恢,絕不手軟。有繳過房屋稅,繳稅義務人跑不了成罰款目標,九人持分?管你,罰了你之後自己去代位向其他持分人求償。房屋所有人拒繳,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沒財產可執行?找土地所有人,加罰一條廢清法:提供土地供人棄置廢棄物,這下強制執行絕對有財產(這塊地)跑不掉了.
樓主保重... 當這種公文來了,你不處理也不行喔~他們並不管你們持份幾個人,重點是繳有沒有繳,沒繳就是查封跟直接從你戶頭扣另外這跟以前還是現在公務員無關,這種事情單純有人舉報就會動...一直都一樣,會碰到這種事情單純樓主雖,碰到有鄰居檢舉,僅此而已就跟假設今天有住戶檢舉頂加蓋一樣道理政府單位/公務員不會主動,屬於被動,有人舉報還是會動的
先找房屋所有權人如果房屋所有權人異議二周會才會找土地所有權人如果都不處理一個月後會有環保局代為處理其實可以掛一個招牌名稱為 毀壞中的歷史 阿公的幼時或是有點東洋味名稱 謙島居 田阪屋當成裝置藝術就不會被罰髒亂只是一種感受只要沒有味道超出地界線,裝置藝術可以躲過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