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
小弟去年購買位於竹北的一間預售屋,但因今年工作轉調不在新竹了,所以也想要平轉賣出或是(換約)?
現在已付款10%頭期款,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建商無息借給已購戶的金額(交屋之後才需要分期付款給建商),還有10幾萬的契稅跟雜支費用~
目前有以下幾個問題:
1.目前約9月份才會交屋,4月中旬已經對保,請問這個時間點,是否還可以換約轉賣?
2.如果小弟順利賣出之後,如果賣出價格比之前跟原建商購買的還要高的話,這樣會有哪些費用?(比如稅金等等....)
3.已經預繳的契稅與外管費跟雜支費用10幾萬等,是否可以加在賣出的價格裡面(比如說我這屋買800W+10W=810W 因為不這樣,不是等於這筆錢就白白交了??)
4.請問買方會知道我之前跟建商購買的價錢嗎?需要告知嗎??合約書是否要重打??
小弟是買房的菜鳥,煩請各位高手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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