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10:53
台北市地政局統計,截至今年4月26日,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就有1萬5808筆,面積逾256公頃,建物1971棟,依今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17億餘元;而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17億餘元,合計高達700億元以上土地無人繼承,繼承人逾期未辦理將罰鍰,遺產被列冊管理甚至公開標售。
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注意,地政局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在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1年未辦理者,地政機關會在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逾期未申請者將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由地政機關移至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可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價款就歸屬國庫;假如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只能向國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法定應繼分發給價金,對權益影響很大。
每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的公告資料會公布在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公布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民眾也可以在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公告資料。
地政局說明,如遺產位於台北市,可至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如位於外縣市,可向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繼承關係複雜者,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民眾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利益,申辦登記公同共有,以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同時避免逾期申請登記的罰鍰。另外北市推行「免付印鑑證明措施」,只要設籍在北市且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的民眾,辦理遺產協議分割可不用檢附印鑑證明。
----------------------------------------
政策該改一改了,應該改逾期未申請列冊管理1年就可以公開標售,如此才不會影響都市發展
李建興黎明 wrote:
怪事,戶口和戶籍不就...(恕刪)
terrybog wrote:
哈哈哈 我知道的中...(恕刪)
不要亂笑啦~我再講一個故事。
哈哈哈 我知道的事就是以前我們公司小妹在整理地政拿回來的權狀,她們都會拍照拿一疊在手上,所以不用P圖。
還有我知道公司業務小妹都會說,那個買家每次都開不同樣的車子來,好有錢喔。
我有認識銀行小妹她傳給我一張照片就是她腳下踩著好幾千萬整捆的2000元大鈔。
有沒有發現一件很奇妙的事,有些人只有上班時間才會上網講鬼故事,而且是白天講鬼故事,看起來很專業又很職業喔。
對了~
建設公司或是代書都可以拿他媽好一大疊所有權狀,只是差在所有權人不是他。
洗車和賣車的都可以開不同車來,只是差在所有權人不是他。
那銀行小妹呢?錢根本不是她的。
不好笑不要按讚。淫虧自負。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