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是:目前所購買的預售屋已經完成初步驗屋,而需要修繕的是空心磚(較嚴重),但是代銷說要等所有住戶驗完後一起處理,然後通知我說下星期要先辦過戶,並且撥款,我是問說那我空心磚的部分什麼時候要處哩,他還是依直跟我強調等其他戶驗好,我說那其他住戶大概何時要驗,他說這2星期不會讓他們驗,我就回她說那我們什麼時候才能修磁磚,但是他說我有留交屋尾款(只有幾萬塊)不用擔心他們不修,可是一直不跟我說什麼時候修,所以想請教各位,法規是否有規定過戶完成後多久建商必須修繕完成並交屋的規定呢?不想遙遙無期的等待!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