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買過預售屋的大大們1. 預售屋的雨遮是辦理面績登記,但不計入買賣總價但我簽的契約上,卻把雨遮空下來,沒有填任何數字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這樣屆時登記時, 權狀還會登記雨遮嗎?2. 建商說代管是什麼意思呢?是指預售屋預收的管理費等金額會直接使用在大樓上嗎?有賣掉預售屋的屋主自己繳, 沒賣掉的建商自己繳然後開支就開始從這些錢開始花費嗎?還是代管是指 這期間是都建商負責全費用?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