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O1的神人們一些問題~40~50年前祖母向土地所有權人以「交換土地」方式來蓋房子但當初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目前土地還是登記原本地主所有祖母交換的土地也未過戶給對方現在地上物為父親及其兄弟共同持有並依規定繳納房屋稅惟房屋所有權狀尚未聲請1.如土地所有權人要賣土地,要跟我們處理地上物不知道我們是否有無立場要求補償地上物之損失?2.房屋所有權狀之有無,會有何影響?不知道01上之大大可提供意見幫忙解答感謝
雲中不知雲 wrote:1.如土地所有權人要賣土地,要跟我們處理地上物不知道我們是否有無立場要求補償地上物之損失?2.房屋所有權狀之有無,會有何影響? 1 如要買賣,所有權人是你親戚,不能商量嗎?能:是不是到地政申請測量,分割之類的(這部份我不夠專業喔!)不能:那就主張阿!但對方也有他能主張的部份2 所有權人如果是你們的,對方也要跟你們談阿,是能繼續住,但會不會被偷拆?新聞不是會有!有沒有房屋稅單?或去地政事務所確認有沒有“未保存登記”再不然需要證明的話也能申請空照圖,這些東西會對你有幫助!以上我不是專業,看有沒有其他更專業的人能幫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