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物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

請教各位O1的神人們一些問題~
40~50年前祖母向土地所有權人以「交換土地」方式來蓋房子
但當初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目前土地還是登記原本地主所有
祖母交換的土地也未過戶給對方

現在地上物為父親及其兄弟共同持有
並依規定繳納房屋稅
惟房屋所有權狀尚未聲請
1.如土地所有權人要賣土地,要跟我們處理地上物
不知道我們是否有無立場要求補償地上物之損失?
2.房屋所有權狀之有無,會有何影響?

不知道01上之大大可提供意見幫忙解答
感謝
2018-04-30 0: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上物 土地

雲中不知雲 wrote:
1.如土地所有權人要賣土地,要跟我們處理地上物
不知道我們是否有無立場要求補償地上物之損失?
2.房屋所有權狀之有無,會有何影響?


1 如要買賣,所有權人是你親戚,不能商量嗎?

能:是不是到地政申請測量,分割之類的(這部份我不夠專業喔!)

不能:那就主張阿!但對方也有他能主張的部份

2 所有權人如果是你們的,對方也要跟你們談阿,是能繼續住,但會不會被偷拆?新聞不是會有!

有沒有房屋稅單?或去地政事務所確認有沒有“未保存登記”再不然需要證明的話也能申請空照圖,這些東西會對你有幫助!

以上我不是專業,看有沒有其他更專業的人能幫你了!

may313 wrote:
1 如要買賣,所有...(恕刪)


看來只能等對方地主來談條件了...
感謝大大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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