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專業的各位:
我於一年前購入一戶預售屋,在簽約後就跟建設公司討論了客變,建商列出了客變內容:退掉地磚跟壁磚以及廚具,白紙黑字有我的簽名。幾個月前我去工地現場發現應該退掉的地磚跟壁磚都貼上了,立即聯絡建商,他們表示一切客變要等交屋後就會完成。近期房屋完工,建商又找我去談客變,說是磁磚已經貼上無法再拆除,問我們哪裡不喜歡,是否願意接受。我基於不想與人衝突的想法,告訴它們地磚就算了我自己處理,但廚具還沒進場,麻煩幫我退掉。建商答應我,並且又擬了一張新的單子。幾日過後又告訴我,廚具已經跟廠商簽約無法退,問我們願不願意直接跟廠商討論別的樣式,多出的金額我們自己要負責。
在此想請教各位,如果最後跟建商討論破裂,走法律途徑是否有用?或者有其他建議給我?
第一次買房毫無頭緒,感謝給予意見。謝謝
                                    
            現在你的重點在於客變追加減項目與數量金額是否正確,若客變金額沒退廚具,你也簽名了,那就裝上去,進口廚具的確已訂不能退,應該不希望不裝又不能退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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