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違建問題嚴重,且經常導致意外災害發生,讓拆除行動刻不容緩。而在多起死傷慘重的公安事件之後,新北市政府終於祭出鐵腕全力加強緝查,(8)日連續拆除板橋大觀路2處違建,套房數量高達44間,其中違建包含頂樓加蓋、木質隔間,現已全數強拆完畢。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表示,此處拆除違建2處違建都位於板橋大觀路,其中位於大觀路1段28巷90號的違建套房,業主擅自將原先僅作為公司及倉庫用的2至3樓建築,改為磚造隔成19間套房對外出租,經公安小組查獲並移送拆除大隊後,業主已自行拆除,並於3月底前將隔間及電表拆完。 另外一處違建,則位在大觀路3段222號,該建築1至2樓分別隔成11及14間,共25間套房出租,不僅影響公共安全,甚至可能引起火災,為防範違建有安全疑慮,拆除大隊也已鐵腕強制拆除。
近年大台北都會區老舊公寓火災,經常發生在改裝出租套房、雅房之中,而這類隔間套雅房,又分為頂樓加蓋違建或既存違建,與合法樓層但未經申請改裝隔間的3類。對於屬合法樓層,房東若要隔間出租,必須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可等 近年火災造成傷亡的不僅是頂樓加蓋,一般合法公寓樓層若改裝隔間,還是必須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房東在合法建築物打通鄰房、隔成套房出租,應辦理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可等,否則將被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甚至停止供水供電、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
前檢察官林俊峰律師表示,若未來查出房屋瑕疵屬火警事發原因之一,除了縱火犯有刑責,房東也涉犯刑法普通過失致死罪,將面臨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部分,林俊峰說,因屋內裝潢未使用防火材料,房東會被認定未盡「防免義務」,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可遭求償包括醫療費、勞動力損失、喪葬費與精神賠償等,「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現任跟前任屋主一樣要究責
千萬不要傻傻去接投客隔間套房,,貪那一點投報率,,到時慘套
就算對方沒有頂加,,是合法樓層改建
但只要拿不出室內裝修許可,,一樣是違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