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購入一間中古透天(13年屋).
在購入簽約當時有詢問原屋主跟仲介.
屋子是否有滲漏水問題.原屋主跟仲介都說沒有.
我們也在合約中清楚註明.屋況表格中.是否有滲透水也是勾否.
現在程序跑到過完戶了.
但在我們交屋前的"驗屋日"這天.
發現到房子有滲漏水.
已經有爬過一下文章.
想請教一下
1.
我們買方是否可以在交屋日前.先通知賣方.仲介.代書.履保.告知要先止付尾款.等問題處理後在付.
2.
跟仲介以及原屋主說要延後交屋.簽訂延後交屋文件.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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