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最近買了房子,因為頭款不足所以建商多劃一個車位提高總價讓我們多貸了一些金額,等之後再將車位過還給建商
現在已經撥款過戶完了,建商在交屋時說要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對我會有麼影響?
另外建商一直要求給發票,不知道原因為何?
這些東西在合約書裡面都沒有,
合約書內容只有寫到,我們頭款付30萬,銀行貸款後不足額度建商以相同利率貸款給我們
所以要請問各位大大我要注意那些事情,才不會對權益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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