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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中古屋不用履保帳戶降低購屋糾紛??

很多中古屋買賣糾紛都是漏水、屋況這方面問題
對仲介來說,買賣市場幾乎都是一般約,查證也有一定難度
可能屋主自己也不知情,或是刻意隱惡揚善

所以剛好在想這樣的情況,政府適不適合對買賣增加「保固機制」,降低雙方糾紛

例如總價500萬元的1%,5萬元做為未來一年中古屋專有部分的保固價金,若逾保固期屋主即可領回這樣

不知道這方法是否可行? 對交易三方來說不也是個保障,實行上會有難度嗎?
2018-03-21 13:55 發佈
沒意義,因為房子是用來炒的,
到時候頂多就把房價拉高而已,
最終還是用你多繳的房款用來修復,
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說難聽一點啦,現在買房子不管新舊,
有買過房的人都會跟你說買房一定要預留至少1-2百萬的裝潢整修等費用

所以假設你今天要買一間1000萬的房子要含裝修
至少你要準備1200萬以上

能夠讓你買到房子只要拖一個皮箱入住的房子市面上很少,
不然就是那種幾乎早期投客買來要租某些原因最後只好變賣那種已經都包辦才有可能
其次大概就是豪宅吧...
怕中古屋有問題 , 買方直接 降低買價 預留空間就好, 真有問題就自己修繕.

價格太低無法成交 就算了.
請問購買且裝修後保固期內漏水,那應該算誰的責任?


原本就漏水?還是裝潢公司修爛的?


或是買了等保固期後沒事再入住裝潢?
現行制度是瑕疵擔保責任,若無約定排除,或非屬從速檢查即知的狀況,5年內賣方都要負責。所以,樓主的想法只差保固金而已。

只是,很多賣方都不想作履約保證或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了,很難期待還願意先押保固金。

不過,想法很好,若加上保固金是存銀行,不可動,屆期加計銀行定期利息後退還,不知會不會增加吸引力。
要這樣搞??

那房屋地段增值了要分紅?

房屋地段貶值了要退貨?

新屋也會漏水、新屋也會隱惡揚善。

有點像融資保證金??

託仲介賣屋 交易內容 已附有半年保固期, 再設保固價金就有點多餘
履约保证是指房屋价款,
保固责任是买卖契约来规范。
中古屋买卖履约保证很多银行都有办理,
买卖方只需负担0.5%(?) 之内的价金就可得到支付保障。
當住進中古屋後多數會裝潢,一段期間後屋子有問題這時責任就有得釐清了,前屋主說是你裝潢導致買方說不是....結果就是請協調或上法院處理。

履約保證這時拿出說屋主保固期間多久......有用嗎???
瑕疵擔保責任雖然是五年,但要舉證是交屋前就漏水,如果是交屋後才漏,是不關前屋主的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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