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直以來被這問題困擾許久,中間也斷斷續續看了一些資訊、問了一些人,但總感覺還是懵懵懂懂。
狀況是這樣的:
關於產權部分:
父親約在15年前,以母親的名字在新北市中和區買下了一間法拍屋(住了10幾年,產權方面是沒甚麼問題)。
頭期款是母親出的,我是連帶保證人,20年的房貸到現在一直都是我在繳,母親有掛公會勞保,目前已無生產能力。
其後數年,父母離異,房子現在則是母親和我及內人三人同住。
考量母親年邁,小弟也想住有電梯的大樓,但母親換房的意願不高,為就近照顧,也只能要自己繼續住著。
雖然這樣說有點不孝,但未來假使母親百年後,我想要追求自己的人生換房時,以現階段來看,是考慮:
1. 將產權做若干劃分,以每年220萬贈與免稅的方式轉移到小弟身上。
2. 等母親百年後遺產繼承。
3. 以借貸的名義,向母親買這間房子,並做樣子加計利息以幾年的方式攤還,來規避房地取得0成本的問題;然後母親每年以贈與的方式再把當年度的錢還給我,依此循環。
4. 有房仲建議用信託的方式,賣掉後轉成我的名義,中間過程我不太懂,但是考量到母親換房意願根本不高,此舉暫不考慮。
哪個方式好呢?
因為各個方式,我都稍微有做過功課,但總覺得還是不足、有遺漏:
- 若採取第1、2點的話,我擔心因持有土地、房屋0成本,若未來短時間想換房,房地合一稅,以及賣房後的所得稅的部分,會不會重複課稅?財政部說針對繼承、受贈的房產在買賣上會有優惠,不曉得到底又是怎麼樣?
- 若採取第3點,母親賣房的所得稅勢必也是得要由我負擔,總之一切的開銷都會是我;當然後面在面臨房地合一稅的時候,至少不會被課的那麼重。
小弟很猶豫不知道改採取哪個做法對我這個平民百姓會是最沒有負擔的方式,因為錢真的很不好賺,希望能由專業的大大們能指引小弟一盞明燈,或是告訴我哪邊可以做相關的諮詢...等等,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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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要其他資訊再麻煩告知,戰時能想到的只有這些,謝謝。
sgleepapa wrote:
假如你是唯一的繼承...(恕刪)
繼承的部分,這邊我是沒有問題的。
有問題的是,之後比較自由的話,我想要給我和內人好一點的生活品質,極有可能在繼承後沒多久就立刻換房;
因為繼承應該是屬於零成本取得房子,不知道現在稅徵單位會如何對我即刻換房的動作課徵多少的稅賦。
假使課徵的遠比我在母親生前就以買賣過戶的還重,那我就得趕緊準備;反之,當然是按大大的建議走,謝謝。
twopigs wrote:
所有人本來就只有一...(恕刪)
> 1.賣掉 現金轉移比較容易
這我也考慮過,總之在母親生前就動這房子,她就是怎麼也不願意,不是她對這房子有多少眷戀,而是她有太多「家當」根本不想整理,也不允許我們去幫她整理。
> 2.過戶贈與 其實公告現值應該不高了 贈與稅應該很少
贈與稅的部分即使不高的話,未來在我們脫手這房子的時候,會被視同是取得零成本吧?我有瞄到稅徵機關說這種遺產、繼承的會有較優惠的算式,但自住基本肯定不會低於400萬免稅,其後10%課稅的範疇,我怕到時候要是真的「不夠優渥」,倒不如早早另覓他途。
3.> 買賣方式賣給太太 可行 要有現金交易紀錄 如頭期款 銀行貸款入你母親帳戶
對的,這方式是我異想天開想出來的。但第一年我母親假設以900萬名義賣給我,那這當年度900萬的所得,肯定還是要我這個「扶養」人出頭幫她繳(理應也是我幫他繳);加上借貸還是要搞個利息才比較像真的。考量到是不是要公證,然後900萬所得,加計利息的所得稅,怎麼好像也是一筆不小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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