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預售屋取得使用執照後, 保存登記通常是公告30天後就可以取得權狀了嗎? 權狀出來後, 馬上就可以申請謄本了是嗎?我的建商跟我說使用執照已經在1月初取得, 為什麼謄本要到4月中才會下來?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決疑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