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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11:22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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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大部分都是這樣不是嗎?
很正常啊
為了交易成功
兩邊都騙
gacloud wrote:
最近搬家關係不得已...(恕刪)


自己賣 都不用給人家賺

老不老實不知道

6%以下是政府給予的空間

你這樣講只是你個人感受 信者恆信 不信者就不信

且敢說是事實 請幫仲介公司正名 不要 打 永X

會被01網管回收的

基本上賣方給比較多% 那是比較合理的

自己不堅持 怪誰?
自己要給足4%
後面在來後悔
gacloud wrote:
最近搬家關係不得已要...(恕刪)
以我賣房的經驗仲介都這樣,我屋主跟賣方出的價格差不多,最後約談,我也有讓一點,買方也有加一點最後金額,仲介應該有賺滿6%,真心覺得他們超會講,我是沒賠啦,還在我能接受的範圍,但心理有點OOXX
gacloud wrote:
看到仲介那搖尾可憐的樣子就心軟了,同意降實拿金額來成交。結果最後仲介把買方的金額攤開來,價格根本不是他們一開始說的那麼低,卻要跟我們收足4%的服務費,真有夠不要臉,一兩個小時演個戲就害我多賠了幾十萬。然後仲介還是爽爽賺走買賣共5%服務費,莫怪乎房價就是這樣被無良仲介拱高的...只能說自己笨,陷入了圈套。...(恕刪)

其實當時你可以要求改簽一張只收1%仲介費的合約就降底價,就可以可避免無良仲介了。
gacloud wrote:
最近搬家關係不得已...(恕刪)


照你敘述的邏輯來看

其實所有人類都不太老實

正如上面大大所說額外要求多簽一份僅能收X%的服務費即可

當作學次經驗吧
自己賣就好了,花600元登591
價錢也會比同大樓漂亮,自然也容易成交,
到時過戶再找有履約保證的代書事務所辦即可!!
以上是自己實際買賣經驗!
老實人不會作房仲,老實人不會作房仲,賺不到錢~~~~~~

gacloud wrote:
最近搬家關係不得已...(恕刪)

樓主是第一次賣房嗎?
仲介如果雙方只收1%的成交費,那房租費、公司成本及人員薪水是要從那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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