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cloud wrote:最近搬家關係不得已...(恕刪) 自己賣 都不用給人家賺老不老實不知道6%以下是政府給予的空間你這樣講只是你個人感受 信者恆信 不信者就不信且敢說是事實 請幫仲介公司正名 不要 打 永X會被01網管回收的基本上賣方給比較多% 那是比較合理的
gacloud wrote:看到仲介那搖尾可憐的樣子就心軟了,同意降實拿金額來成交。結果最後仲介把買方的金額攤開來,價格根本不是他們一開始說的那麼低,卻要跟我們收足4%的服務費,真有夠不要臉,一兩個小時演個戲就害我多賠了幾十萬。然後仲介還是爽爽賺走買賣共5%服務費,莫怪乎房價就是這樣被無良仲介拱高的...只能說自己笨,陷入了圈套。...(恕刪) 其實當時你可以要求改簽一張只收1%仲介費的合約就降底價,就可以可避免無良仲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