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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對方持份1/8.我方可否讓法院判決折算金錢給付給對方.在法院鑑價.房屋不賣的情況下

請教各位專業人士:

遺產繼承.房屋對方持份1/8.我方4/8
我方可否讓法院判決折算金錢給付給對方(強制執行).
前提是: 房屋不賣.法院鑑價.對方怎樣都不同意 這三種狀況下

目的僅是讓房子產權單純.讓對方對房子沒有持份.
房子還要繼續住個20年以上

問過律師.律師能賺訴訟費的.他是說可以.只是不知他的可以是否建立在對方可能會同意的情況.
個人在網路上查詢.民法物權篇有8種分配方式.
最後一項的變價分配.是把房子賣掉之後分配金錢.並無可以強制折算金錢的條文.

遺屬有經法院判決有效.內文裡面有囑咐折算金錢給對方.可否依此而為.
個人又想如果遺囑內容其中一項沒有法律依據.應是違法無法執行.

萬分感謝
2018-02-23 20:15 發佈

yoyii123 wrote:
請教各位專業人士:...(恕刪)


HI,你好。

變價分割共有物訴訟,其實很簡單。

如果你方是8分之7,對方是8分之1,法條不能折算金額給對方,法院也不會這樣判。

雙方堅持不下的話,就是變價分割共有物。就是全部的房子去被拍賣,雙方再拿各自比例的金額回來。

這個其實不難,用點心機就好。你們因為是八分之七,所以等法院要被法拍時,你們自已去標回來就好。

除非對方標的比你們高,不然你們就穩拿。也因為八分之七是你們的,所以最後八分之七的金錢會再拿回來。

所以你只有一個對手,就是另外八分之一那個人。

shappytimes wrote:
HI,你好。 變價...(恕刪)


第三人也可以參與投標啊!

palihon wrote:
第三人也可以參與投...(恕刪)


沒錯,但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所以如果是第三人得標的話,行使優先購買權優先買回就好。


shappytimes wrote:
沒錯,但共有人有優...(恕刪)


持分就有權利
你要這樣玩,對方也可以這樣玩

你要賣屋它也有優先承購權
利益是共有的,不是單獨一方面
拿去拍賣等會被1/8的高價買走.反正是價高者得.都是持份的人都有優先承購權.
感謝各位

所以
"讓法院判決折算金錢給付給對方(強制執行).
在對方絕對不同意(即使金額高於整體房價).法院鑑價.房屋不賣的情況下"

以上無法成立.
興訟的話.最多法院判拍賣解決嗎?

yoyii123 wrote:
感謝各位所以'讓法...(恕刪)


是的,法院就是判決 變價分割共有物。

不過全部走完這個程序要很久的,一年半跑不掉吧。

所以對方如果不太懂的話,在官司整個走完之前,和解還是可能的選項之一。
請照律師說的...乖乖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不要在這裡聽網友亂講= =

當然可以協議買其他人的應有部分 協議懂吧 妳好我好就好~
還有..妳應有部分超過2/3..基本上就可以自行處分共有物...

處分懂嗎?不懂去問律師...不要聽網友在這裡亂講...還變價分割共有物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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