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車位一事 想請問各位的看法
首先
依法定 增設 獎勵區分
如有獨立權狀當然是最好
但看到的 多已劃分在公設之內
雖有明確標示編號 還是只能在同社區內的住戶交易...
這樣的車位歸屬 大家會考慮嗎?(影響...?)
還是非獨立權狀不可
其次
就入口/停車形式 基本有4種
一樣-坡道平面最優 更保值
但建商蓋時 基地有限
尤其在市區 靠車站 精華區更是如此
多只能蓋有部分機械式的 或機-機式...
我明白只要有機械式 就算定期保養 將故障可能性降低 仍比不上坡-平式...等問題
各位在購屋 購車位仍建議只要有機械式就不考慮?
另外 請問
就部分有機械式而已 我查到的分享文章 坡道機械>機械平面(機-機式當然最差)
這2種 不懂耶 為啥不是機械平面>坡道機械 如此只有入口是升降 進入後還是有自己的平面空間 不會被移動
比起雖能進入 但停好後 整個空間都沒 應該好很多呀!
謝謝各位
爆炸鼠 wrote:
不懂耶 為啥不是機械平面>坡道機械
除了上面許多大大精闢的見解與很棒的回答之外
小弟就個人看法來做補充
如果入口為坡道(特別是雙向坡道)我根本不需擔心車子堵在出入口的問題
可是如果入口為機械,可能會有車子堵在出入口排隊等出入的問題
如果入口為機械,入口前方的巷道或是馬路不夠寬
多台車等進入的時候...容易引起塞車.喇叭聲.白眼.甚至別的駕駛人問候我們的媽媽
如果兩種車位給我選,我比較喜歡坡道機械
(小弟的車位是坡道B1平面車位,是比較貴一點,但相對好停與便利且不須擔心故障的問題)
車位權狀:獎勵停車位/獎勵停車場:
地政局(停車位)登記方式圖五, 獎勵停車位範例
A)100年6月30日以前的獎勵停車位的權狀:
..車位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主要用途
..車位編號+車位面積
..獎勵停車位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移轉產權
B)100年6月30日以後的獎勵停車場的權狀:
..停車場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主要用途
..停車場:所有的車位編號+所有的車位面積
..(獎勵停車場)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移轉產權
..(獎勵停車位)見下列,在柯P事件後嚴審嚴核
C)100年6月內政部廢止獎勵停車位之解釋,
https://goo.gl/mVhXQ8
1.獎勵停車場的宗旨:供不特定公眾臨時停車
..市區車位不足,蓋停勵停車場可解決臨時停車
..如建商蓋獎勵停車場,可換容積蓋高樓來獲利
..為獎勵而加蓋的停車場,規模小成本高難經營
..除商業大樓,目前少見住宅大樓蓋獎勵停車場
2.即日起廢止(獎勵停車位),改成(獎勵停車場)
..獎勵車位廢止私有專用,改成不特定公眾臨停
..停車場需獨立出入口與走道,與社區住戶切割
..懂嗎,停車場與大樓社區是二個各自獨立個體
..獎勵停車場帶給大樓住戶更多閒雜人與髒亂
3.獎勵停車場獨立營業,獎勵停車位無固定編號
..不特定公眾臨停收費,車位客滿就排隊等空位
..獎勵車位,管理費繳給停車場老闆(非管委會)
..獎勵車位,車主非住戶不可參加區大無投票權
..如停車場換老闆,你的獎勵車位還在嗎,不知道
4.自由時報:北市長柯P: 民眾不信任政府原因
×台北議員質詢獎勵停車場,柯P感嘆要問中央
..獎勵停車場的車位,不可單賣給公眾私有專用
..獎勵車位是解決車位不足,供不特定公眾臨停
*為何停車場爽領補助單賣車位給公眾劃私有?
*為何中央開立獎勵車位權狀給車主買賣圖利?
*為何獎勵車位權狀能登記車位號碼私有專用?
5.柯P事件後中央主管機關從嚴審核獎勵車位
如果你手上有獎勵車位權狀,可能要終身持有
..依法規,主管機關不能發放獎勵車位私人權狀
..舊獎停車位權狀能轉售過戶給買主嗎,不知道
..當你觸法私有專用被人檢舉,後果如何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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