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屋買賣時土地建物拆算

朋友最近買屋已預計下週簽約
代書先告知賣方因稅務問題,簽約時欲註明土地建物拆算金額及比例
但總價不變
請問拆算的比例對買方我朋友有何影響?
之後他如果要賣房子對他又有何影響?
謝謝
2018-02-10 9: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 土地
買賣房地原本就應該拆房地價才對

即使現在買賣取得都為新制

未來出售時

以交易時之成交房地總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房地成本

及取得銷售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等等

後按持有期間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來說就是總額相減

而房地持有稅或增值稅等等

都用現值或者公告地價去算

買賣拆列房地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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