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發文感覺有種恐懼,因為我的位置是在大家罵的建商這邊,還請各位高抬貴手
在下是建商的維修保固人員,負責建物售出後的保固修繕,最近接到一戶的修繕單
建物屬於公寓型大樓,住戶交屋日算到現在也四五年了,住戶報修說他這戶的加壓馬達故障了,報修單送過來要求公司免費修繕
基本上現在建商的合約都是保固一年、漏水三年,這樣跟住戶告知結果跟點燃火藥桶一樣
住戶認為他長期在日本居住,在日本這種都屬於建商責任,就用這點要求公司免費修繕
所以在這弱弱的問.....用了四年的加壓馬達故障,在日本會是建商的責任嗎?
自己略懂日文所以有查了一下,日本有所謂的瑕疵担保責任,似乎新建戶是超過十年建商才能完全擺脫責任,但這對耗材類的明顯不合理,有找到一個台灣人買日本房屋時有提到簽約時有兩種保固合約,一個是結構的保固合約,一個則是耗材類像石膏板之類的保固,後者是2~5年
想要問的是日本的瑕疵担保責任對機電耗材類是保幾年?合約內沒指定廠牌,住戶現在以公司沒配置高級品(士林電機)為由,認為建商使用台製品是次貨要求更換,這個要求合理嗎(以日本來看)
公司基本方針是依照合約處理,但是希望以和為貴不要跟屋主有糾紛,所以才想找個突破口讓屋主能夠沒有怨言
看起來是新手,其實這些你到個案銷中心問一下就知道了
這裡不是日本,一直跳針問日本如何處理沒意義,在台灣請照台灣法規走,不然我哪天要求照歐盟,冰島,瑞士,美國..要求,樓主要照單全收嗎.
一般非建物統一保一年,超過請以出廠期為購買期,自行連絡原始製造廠商或經銷商出保,建商或管委會不處理.
購買以合約或現物為準,要改要換另外談價錢,不然我認為現行馬桶不夠好,想換個黃金的馬桶,電線太細,只有2相,申電安培數太小,要換掉整個管道和線路,樓主要不要買單?
還是那一句:照合約走,想當好人,錢沒那麼好賺的,只能盡力說明,最大讓步,就是照原廠保固擇優處理.
以樓主這個例子,查一下馬達是否還在保內,直接給電話讓住戶自行連絡廠商即可,如果已過保,就告知已詢問過廠商,本產品保固幾年,已過保請自費維修.
另外也不會接受住戶自費維修再請款,誰知道是否有灌水,後面加幾個0,你要付錢嗎?
inthesky1211 wrote:
你可以看看機電類的器...(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