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希望房地一起設定(透天),公寓大廈一定要一起設定抵押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的),不然要這樣的房子要法拍,一般人的購買慾望會很低。就算買到了會有房地不同人,還有法定地上權的問題存在。 纖玉 wrote:最近想用房子向銀行貸...(恕刪)
Drango wrote:跟銀行貸款為什麼要自己去設定?這不是業務就會幫你做的事情嗎?...(恕刪) 給人家辦6000up,自己辦上午花15分鐘現場填資料送件走人,下午或隔天收到簡訊再跑一趟領件,現場幾乎不用排隊,跟樓主一樣用房子向銀行貸款留
因為最高限額抵權,根據民法是一種特定範圍的不特定價錢的債,雖然你跟銀行只實際拿到300萬,但是有可能過程中延遲利息、強制執行費用、違約金...等等費用,可能會超過300萬,銀行為了保全自己債權實務上會加2成。各家銀行基本上都這樣。只能認了。不然沒有多設定這2成(60萬)銀行沒有優先受償,只能當一般債權。銀行是很保守的資本家.....只想做穩賺不賠的生意.... 纖玉 wrote:為什麼設定要多設定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