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問幾個問題 地上物為我個人所有持有有保存登記,但土地為6個人共有未分割但知道各自的持分。 當初土地是以約115坪去申請建物,地上物室內坪約37坪其他它是法定空地,個人持分約70坪。因長輩要賣土地但我不願意,我土地跟地上物要自住。
1.想請問一下這樣土地可分割嗎?
2.如果不能分割以建物前到後我持分70坪那法空超過的部份是不是只能跟其他的持分人購買?
3.地上物後面有約8坪是增建的部份如果土地分割需要先拆除嗎?還是分割或買賣完再處理就行。
4.如果非要走法院我有什麼優勢?或是我該如何主張我所持有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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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 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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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 建物 | (法定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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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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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真實世界吧,朋友 wrote:
不好意思問幾個問題 ...(恕刪)
1.想請問一下這樣土地可分割嗎?
A:先辦理法定空地分割,再去地政分割後買賣或贈與過戶!
2.如果不能分割以建物前到後我持分70坪那法空超過的部份是不是只能跟其他的持分人購買?
A:你自己持有土地法空如果不足...需要跟人持分或是購買
3.地上物後面有約8坪是增建的部份如果土地分割需要先拆除嗎?還是分割或買賣完再處理就行。
A:違建計入建蔽率就可以辦理法空分割.....如果不想跟別人持有土地..
可以拆到剩下自有建物/土地可以計算在合法建蔽率內。
4.如果非要走法院我有什麼優勢?或是我該如何主張我所持有的部份。
A:通常可以自行規劃分割方式給法院酌參.....有建物的部分會以建物完整性為主的方式分割。
以上供你著參!
~~我愛寶馬~~
-> 你們持分是"分別所有"還是"公同共有" ?
當初土地是以約115坪去申請建物,地上物室內坪約37坪其他它是法定空地,個人持分約70坪。
因長輩要賣土地但我不願意,我土地跟地上物要自住。
-> 如果是分別所有, 長輩是可以賣他的持分, 但他賣要通知其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
有想過若你是長輩, 別人建物蓋在自己持分的土地上, 作何感想?
1.想請問一下這樣土地可分割嗎?
-> 要標示分割需看各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於其管轄區內之土地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
2.如果不能分割以建物前到後我持分70坪那法空超過的部份是不是只能跟其他的持分人購買?
-> 法定空地基本上不能分割
3.地上物後面有約8坪是增建的部份如果土地分割需要先拆除嗎?還是分割或買賣完再處理就行。
-> 增建因有使用上的經濟價值, 通常"成屋不毀", 除非對方告你拆屋還地
4.如果非要走法院我有什麼優勢?或是我該如何主張我所持有的部份。
-> 因你持分6成, 可以主張原物分配, 但法官有可能因為其他人持分的土地無法使用要你以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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