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已付訂金才發現房屋有漏水狀況

日前於三重透過住商購入一間房屋,當時只有發現樓上漏水,被房仲說服讓屋主折價由我自行找技師修復,也在買賣合約書上註明由買方自行修繕,屋主不負保固之責,並且已付訂金。

目前狀態為尚未匯錢進去履約保證帳戶,但簽約時有簽商業本票。

今日找技師去屋內原本只是想做乾濕分離浴室,技師卻直言不只樓上,連購入的樓層也有漏水問題,且因為樓上漏水原因,導致天花板部分鋼筋已有膨脹的情況,會導致天花板水泥掉落,經由他協助也有看到先前亦有補過天花板的痕跡,但這些都不在簽約前所談到的漏水範圍。

已向仲介反映此狀況,跟我說明日確認後會回覆我。

想跟各位網友請益,遇到此一狀況,有什麼自保的方式?例如要求解約或是要求屋主賠償之類的嗎?或者該怎麼做好呢?
2017-12-19 22:33 發佈

chill-star wrote:
日前於三重透過住商...(恕刪)


合約上已簽"買方自行修繕,屋主不負保固之責"
然後還你找屋主幹嘛
合約都簽了
不買可能就賠訂金囉

chill-star wrote:
日前於三重透過住商...(恕刪)


當初折讓的價金是多少?

如果實際漏水程度比當初告知嚴重

屋主已有詐欺之嫌

1.拍照存證

2.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民法委任契約,仲介需負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相關告知義務,若違反未告知您相關情形,亦可對其請求損害賠償。這在合約上一定有載明,你指出這一條給你的仲介看。




最好還是協商後看能不能增加折價。目前簽約狀況對你自己不利。賣方也可以來硬的。但是他也要面對太硬你乾脆不買的風險。找仲介中間協調吧。

我之前有經驗是後來又要了兩萬。只是個小漏水的痕跡。但是有講有賺。原屋主也覺得不宜破局所以就減了。
這真的是自己經驗太少..

不過負責的仲介說,因後來發現的漏水區域屬於先前未告知的部分,不算在合約內載明的區塊,也出面與賣方協調中,謝謝各位大大熱心回覆,之後也會再持續更新狀況,謝謝。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