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頭生意無人做
既然是無良⋯
能不能安全下莊
全靠運氣
苦了這些打拚生活的租客了
北巿八德路四段一棟出租公寓,昨晚4樓起火燃燒,警消趕到救出6男1女,其中1人輕微嗆傷送醫,而警消在4樓到5樓樓梯間,找到一具焦屍,疑似是失聯的劉姓女房客(62歲),但身分仍待檢警確認;警消調查,起火原因疑為林姓房客(50歲)使用電磁爐不慎導致火災,警方偵訊後將他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移送偵辦,另將違建的吳姓屋主及汪姓二房東,依業務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警消指出,昨晚近7點半左右,京華城對面一棟5層樓公寓失火,火勢由4樓竄出,因都是木板隔間,隨即向上延燒到4樓頂加。警消趕抵先從3樓鐵窗外救下一名住戶,其餘5男1女逃到5樓露台待援,其中林姓男子(25歲)嗆傷送醫,所幸傷勢不嚴重,火勢撲滅後警消在往5樓樓梯間發現一具焦屍,身分疑似是62歲的劉姓女住戶。
警方通知吳姓屋主到場說明,吳姓屋主表示,現場是他的父親在20幾年前,以月租金4萬元將4、5樓租給汪姓二房東,汪姓二房東再將4樓及5樓分別隔出15及7間雅房出租,平均月租為5000元。
警方事後將吳姓屋主、汪姓二房東及林姓房客帶回偵訊,訊後將吳姓屋主及汪姓二房東,依業務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函送法辦;闖禍的林姓房客偵訊時說,晚間他以電磁爐熱湯,過程中去上廁所,在廁所遇到火警時嗆傷的林姓房客,2人在廁所外聊天,隨即聽到爆炸聲,於是他與林姓住戶趕緊往上跑,沒想到會因此釀成火災,警方偵訊後將他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移送偵辦。(突發中心簡銘柱/台北報導)
02933 wrote:
這些火燒出許多租屋問題
可想而知,後續政府又會修法增加規定
而房東增加的費用一定又轉嫁給房客
法律是該修...
更重要是蓋社會住宅...政府當包租公...
提供完善的安全租屋環境給人民!
一但政府做得好...做出一個"租屋楷模"
劣質的租屋自然多少會被淘汰..
切記!
要多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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