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房貸

請教版上的大大:

目前預售屋已經申請使用執照, 預計12月底前取得; 整批貸款對保會在明年1月底。
現在要繳最後一期工程款+代收款(契稅、印花稅、設定規費、代書費、登記規費等)、 還要繳交跟建商配合銀行的房貸申請書...

我的問題是:
1. 如果房貸最後是跟自己找的銀行貸, 還需要付 "代收款" 給建商嗎?
2. 要等拿到"權狀"後,才能跟銀行申請房貸嗎?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除疑惑,謝謝!
2017-12-01 12: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房貸
使用執照下來後基本上2-3週內總登就辦好了

就可以申請謄本了

如果不配合整批房貸自行找利率更好的銀行也行

代收款中"設定規費"及"設定代書費"可以減免

但其實到時候房貸辦好後你還是得付給房貸銀行這筆費用

和其他銀行辦理房貸一定至少要有謄本

所以至少都是總登辦完之後才可以申請

不過權狀還是要取得,因為之後辦理貸款設定時還是得用到
請問設定規費與代書費大約多少錢 (權狀坪數30坪)?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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