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金疑問

請問各位高手,這幾天看中一間房子想要付斡旋金談談,但是我算過我自備款有三成,但不確定貸款能不能貸到七成,那請問我是要在付斡旋金議價時就要在合約上寫明:1、如房屋貸款不能貸到總價的七成,此買賣就不成立。
2、如不成立也不可向買方收取任何費用。

還是等斡旋議價成功後在簽署合約時在寫明以上兩條但書呢?
還有另外大家在加價時,都是多少多少加呢?每次加一萬?每次加五千?每次加三萬?還是每次加10萬?
2017-11-28 22: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斡旋金疑問
我看到喜歡的,都請仲介把屋主約出來當面議價,這樣不就知道底價在哪, 也不用被仲介牽著走.

堅持和賣方見面談 才是正解,才能買到合理價
luckys1221 wrote:
那請問我是要在付斡旋金議價時就要在合約上寫明:1、如房屋貸款不能貸到總價的七成,此買賣就不成立。
2、如不成立也不可向買方收取任何費用。


可以要求啊,但不一定每個房仲都能接受

我是有寫,最後也成交
請看83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327732&p=9#66609965

斡旋的時後條件要先寫上去,若本身信用沒有問題,除非是偏遠鄉村,不然依現在銀行核貸都有7成以上

luckys1221 wrote:
請問各位高手,這幾...(恕刪)



只提加價的部分,立場對換,今天你要賣房子的話一間房子這麼貴
你會希望賣方只跟你喊幾千還幾萬嗎? 又不是yahoo拍賣
當然也是看你物件的總價 千萬的物件喊個3~5萬 對屋主來說都只是零頭吧
最後,其實等你開始斡旋就會知道,屋主第一手喊出的價格通常遠超出你的斡旋價
除非你喊的價格接近他的底價(但機率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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