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4人A.B.C.D共有農地其中一人A要贈與過戶給B 需要什麼資料要去哪裡辦 用贈與的有稅金問題?
hijack361 wrote:
請問4人A.B.C...(恕刪)
Q: 贈與農地,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呢?
A:
一、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以及該農業用地上面的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繼承人者,不用課徵贈與稅。也就是說,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哥哥(姊姊)贈與農地給弟弟(妹妹),或是阿公、阿嬤贈與農地給孫子、孫女都不用課徵贈與稅,但值得注意的是,受贈人從受贈與農地的當天起算5年以內,必須將受贈的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才行,而且5年的管制期間內不能把農地移轉給別人,除非是因為受贈人死亡、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否則稽徵機關會依照規定追繳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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