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房
已簽約尚未交屋
因為已經有認識交屋的住戶
他拿到權狀後 也看到縣府發的使用執照 發現幾個問題
我們也覺得怪怪的
畢竟
自己的契約書上看起來都是OK的
除了車位面積+共有面積算起來跟自己算的有萬分之5的落差外
因還沒交屋還沒看到自己的權狀
想問看看是否有人瞭解是否有爭議
全棟16戶,1戶含1車位
如有需求可加購車位
總共有6各車位可加購
也就是說建商在1樓平面車位劃分22各車位
目前有13戶各有1車位 另外3戶各有加買車位 含原本車位分別是2.3.4各車位
以上共22車位
問題是 為何在使用執照上
1.法定停車位8位 自設停車位10位 獎勵車位0 那消失的4個車位去哪了?
2.有住戶說 建商多劃分車位出來賣?這樣可以嗎?
3.會不會有應該屬於共有的土地被拿來劃車位,導致16戶的公共面積減少了?
以上敘述不知道大家是否瞭解
有人可以解釋建商這樣處理對嗎?
建商只回覆說
這是建築師跟縣府地政相關人員審核過.可以這樣規劃的!
自己有去查過關於法定車位 增設車位 獎勵車位的規定
如果就規定來看 建商這樣規劃 感覺就是不對阿?
有人可以解惑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