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詢問一下,有關去年的12月在購買「預售屋」時,當時的價格是738萬(地+屋),接洽的業務承諾可貸到608萬,相當於8成2左右。所以距離交屋前,隨著進度完成,我共需支付130萬,其餘為房貸。近期此預售屋接近完工,在繳完尾款後,接洽的業務才告知,我的貸款額度最多可到8成(590萬),離當時洽談的金額差異約18萬。【問題】當時談定的金額(如圖片上載明),不知該收據收是否有其效力,可要求廠商依收據上的金額來辦理。
沒辦法吧,貸款條件是樓主本身條件。百大企業,扣繳百以上,應該9成都沒問題。第二該房子鑑價沒這麼高。差18,樓主直接拿出來比較快。那張表沒有什麼效力吧,如果合約沒有貸款未過,退回已付款項。貸款沒過,不是吃素的建商,可以訂金都吃掉。題外話738萬應該可以砍到730萬
不是每個都是有錢人好嗎,買房光是頭款就把你壓榨光了,短時間內就是擠不出錢了。我當初買房,就是不想讓自己太緊,所以就先跟親戚借了幾十萬,分兩年還,交屋後,做簡單的木工,然後家具、家電一次到位,要不然,只能等每個月領薪水之後,一個月買一種家具,像衣櫥比較高價位的,還要分期,還沒買床之前,只能先睡地板了~
買房前 除了要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外還須留下一筆錢 作為意外準備金萬一 突然失業了 老婆懷孕了 家人生病了 要怎麼辦18萬元 信貸 跟房貸 差異並沒那麼大 (裝潢費延後 也可解決)但是 大的是 你根本沒有準備另外的錢拿來 應付意外 這是比較大的問題萬一出了意外 房子 並不是想賣就賣 要緊急脫手 勢必虧一大筆錢所以 我才說 他若綁的那麼緊 根本不應該買房
雖然回答沒有命中提出的問題,但卻有命中心中的擔心,也感謝你撥時間的回覆。確實每個人都有自已的故事,而我們旁觀者也不需要知道的太多,誠如Kang-Wei Tzou協助回覆:不是每個都是有錢人好嗎,買房光是頭款就把你壓榨光了,短時間內就是擠不出錢了。當然解決的方式,除了信貸、跟親朋好友週轉外,要不就傢具裝潢的預算再砍一些,仍然可以湊足這18萬。但是當初會提這個問題,純粹只是不想讓現實的業務予以予求。當房子賣過手後,其餘的就是都是客戶的問題。所以才會想知道圖片上的協議,是否具有約束力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