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有買賣及蓋建物問題!!

近期有在中部看房子
但最近真的房子價格過高
所以也有去看土地部份

目前有看到一塊較特殊的地
想請教01的各位><

他的情況是這樣的
他目前說明土地約為十多坪
但有一間地上物
看起來是很破舊的
一看就是無法住人的
所以房仲在和我說明的時候,他是以賣土地為主,地上物是送的(但這間很明顯就是要拆的)
另外這土地原本坪數是60坪左右
但因整個土地上有兩間房子
其中一間他有租他人做生意用途,並不打算出售
另外就是我在看的這間,約十多坪,但地上物需拆掉

因為上面有說明房子破舊到無法住人
房仲是說明,購買這間的話
不能完全拆除地上物
否則在蓋房子的情況下,會需經過原持有人的同意
這裡就是我不懂的地方
一、
為何我已購買他的土地及地上物了
我仍需要經過他的同意我才能蓋房子??
是因為他沒分割還是什麼的情況嘛??
因為我都是只能聽到房仲在說
我也知道房仲說的很多話都不能信
所以我也就沒在多問了
二、
接下來是
如果我拆除
依現行的法規
我是不有容積率的問題
也就是說我只能蓋土地的6成蓋為房子??
三、
房仲是有教我配套措施
他說你可以用整修的名義去用這個土地
就是在未完全把房子打掉
而直接開始用H型鋼,然後全部外觀都用的差不多時
在進行拆除原先的地上物(原先地上物看起來是磚造的)
這樣就可以蓋的和原先房子的大小一樣,也不需在重新申請執照
請問這樣的方法真的適用嘛??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謝謝各位解答了!!
2017-10-03 8:52 發佈
1.感覺地上物就是未保存登記,所以也不會有權狀或謄本,所以你買到應該只有土地所有權,除非房屋的稅籍(納稅義務人)可以移轉到你名下,這樣會比較有保障
2.如果土地只有十幾坪,要重新蓋可能會被列為畸零地建築,又是不一樣的建築法規,要問該縣市地方法規
3.房屋不是你蓋的所以你無權拆毀房子,看看買到之後去申請拆屋還地看看有沒有機會,訴訟可能花掉好幾年
4.該地上物有獨立門牌、有水、有電嗎?
5.你看一下地籍圖是不是有計劃道路通行問題(道路幾米),還是私設巷道?還是現有巷道? 如果私設巷道你重蓋就需要不動產役權,
6.對方的房子或者你的房子有沒有越界建築吧
7.你土地地目?或者使用分區先確定吧,以免你十幾坪中還有道路用地。不然隔壁怎麼完全沒有想買的意願? 還是有發生過凶宅的傳聞?
非常感謝你那麼專業的回答
一及二
我如果要買會確認清楚

如果確認我買的是土地和房子
是不是就沒有你第三點說的問題了?

他目前有水電
因為是鄉下地方
我看不到有無門牌
因為連我家我也沒門牌,哈哈
鄉下都這樣,不想讓別人知道我們的門牌號碼(除了郵差)
五及六
房仲他有給我看地籍圖
他感覺是一個三角形的地
他從外觀看起來,超過他說的坪數
但屋後方聽說是鄉公所的地
但現在是雜草
而正門口是大條馬路(雙線道)

此土地我是想蓋房子自已住
因為土地十多坪
所以買起來便宜
蓋上去也比二三十坪便宜
雖然蓋上去也才三十幾坪
但是目前所能負擔的

再次感謝你的回答><

十多坪的地是不能蓋合法的房子,不符合最小建築基地面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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