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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新制實施後,房東有讓租屋族遷入戶籍嗎?

房屋租賃新制 自106年元旦起實施,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明定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並特別針對房屋租賃關係中,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如提前終止租約、房東要求過高的擔保金(押金)、臨時調漲水電費、租屋毀損修繕費用、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爭議,明定應加以記載。

請問租屋族,房屋租賃新制實施後,房東有讓你們遷入戶籍嗎? 或是讓你們遷入戶籍,條件是提高房租,房租提高多少呢?
2017-09-24 21:52 發佈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房屋租賃新制 自10...(恕刪)

我入戶籍還有讓我報稅,租金不變動😁。
包租公實況演練
要遷戶籍還要報稅?沒問題沒問題當然沒問題
不過我今天後面還約了幾組人,先謝謝您來賞屋
喔,不遷戶口也不報稅了?那我晚點再聯繫你
我目前兩間整間房子出租的部分很久以前就給租戶入籍了
所以沒問題

另一間六套房的
目前還沒有人跟我談到這問題
至於報稅也沒有租戶跟我提到

其實我也不介意入籍報稅啦
反正租金加上去就好了


入籍報稅,就是租金加上去就好。
其實對房東來說這樣更好,花個幾百去公證。遇到不繳錢的壞房客,還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
時間一到,警察跟執行官?會直接到租屋處把佔屋者趕走。對房東更有保障。
可是房東說他的房子是空戶,我只有小孩要入籍好像沒有辦法耶!!!
唉~一個台灣搞的家裡三人都不同戶籍,繳稅沒少繳,居然要分那麼多,無奈與無解阿!!!
我是房東,給入籍報稅,租金不變,
話說回來房客人也滿好的,大家互相囉。
房東一直都沒有限制過

房租上面就標明未稅,要報稅本來就可以,租金在加10%。

遷戶籍本來就可以,預收兩個月保證金,退租時出示遷出證明,就退回保證金,遷戶籍每個月收個一百到五百塊的費用。

這些方式一切都合理,就看房客願不願承擔而已。
反彈最大的就是用著寬限期當房東的投機客囉^^因為不是「自用住宅」,想要賣就又要空兩年。
Drango wrote:
房東一直都沒有限制過壓
房租上面就標明未稅,要報稅本來就可以,租金在加10%。
遷戶籍本來就可以,預收兩個月保證金,退租時出示遷出證明,就退回保證金,遷戶籍每個月收個一百到五百塊的費用。
這些方式一切都合理,就看房客願不願承擔而已。

我剛夢到的比較狠,2萬的房租要加3仟
本來報稅跟遷籍都是國稅局查綜合所得稅時常用的手段
店面主觀判斷都是營業用我當然要加
2樓以上你有需要我也是要加
房東的負擔總是租客埋單怎麼會是自己默默吸收咧
居住條件好的區塊總是搶手,你不要租我也無限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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