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問題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最近下訂了一間房,合約裡有一條註明:如非兩方因素造成甲方(買方)貸不到當初約定的成數,如果少於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則乙方同意以當時約定之年限與條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請問這個條文的用意是什麼?
小弟買的是預售屋,另外想問乙方(賣方),合約內需註明貸款的年限與成數嗎?如果沒註明,那這條文內的年限該怎麼定義?
希望有大大能幫小弟解答,感恩~
2017-09-09 20: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貸款問題

Marslu68 wrote: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恕刪)

都沒人知道,可以幫小弟解答的嗎?
你好,首先,合約都會載明預計貸款成數,但不會寫年限,因爲實際交屋貸款審核時,由銀行確認你可以貸幾成還有年限,建商怕你到時條件只能貸到六成,所以下旦書,若貸款不足,另外一成,你同樣要依照約定的年限和條件去補足,要看建商給你的期限多久,不過,若信用良好,地段不要太差,首購可貸七八成的吧。
Marslu68 wrote: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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