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黃勇義夫婦涉以人頭戶在大台北地區購買1919間房屋,交易金額達264億元且逃稅20億元,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認定逃稅逾17億元,判黃姓夫婦各4年徒刑。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1年底偵結起訴黃勇義和妻子郭枝芬,台北地院歷經4年多審理,今天依共犯稅捐稽徵法的逃漏稅捐罪對兩人判刑。
台北地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黃男從92年間起至100年止,以台北市士林區葫蘆街一處為辦公地點,專營買賣、出租不動產,黃男選定及決定不動產的標的及買進、賣出及出租價格;黃妻負責資金調度、帳務記錄、繳付銀行貸款及報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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