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拋右接 豬乘風飛



引用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905/1197283/%E7%82%92%E6%88%BF%E5%A4%A7%E6%88%B6%E5%8B%87%E5%93%A5%E5%A4%AB%E5%A9%A6%E9%80%83%E7%A8%8520%E5%84%84%E3%80%80%E4%B8%80%E5%AF%A9%E5%88%A44%E5%B9%B4
炒房天王、綽號「勇哥」的黃勇義,被控與妻子郭枝芬自2003年起組成炒房集團,找58名親友當人頭,鎖定北市精華區大量買賣房屋,8年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至少海削26.4億元,逃稅20億元,遭檢方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今判黃、郭各4年徒刑。可上訴。
檢方當時起訴時痛斥勇哥夫婦「嚴重侵蝕國家稅收,與近年台北房價居高不下,難謂毫無關係」,但考量已支付1億元給國庫作為逃漏稅罰鍰的擔保金,並未具體求刑。
國內房市有4位知名炒房大戶,號稱「三黃一劉」,包括黃勇義、黃文雄、黃家進與劉月釵(綽號劉媽媽),其中以綽號「勇哥」的黃勇義(49歲)最大咖,黃被起訴後已淡出房市。
起訴指出,勇哥夫婦於2003年成立天義公司,專挑北市大安區、信義區與中正區等精華地段炒房,因個人名義買賣房屋可規避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稅,為此勇哥大量找人頭加入炒房集團。
檢方查出,勇哥炒房集團分工精細,勇哥負責物色標的物、決定價格,妻子保管人頭的印章、存摺等文件,7名團隊主要成員月領2萬5千元,男生負責看屋,女生負責貸款業務,也可擔任人頭;勇哥以人頭買屋後,稍作裝潢,隨即找旗下房仲溢價賣出。(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