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地價稅代繳申請書

各位高手 您們好


因為家父有塊共有的地劃分後,有部分被親戚拿來養豬,迫使農地變成要繳稅,所以我們大家協議後  要使用者代繳地價稅,請問這份申請書內容有什麼對地主不妥的地方嗎?


另外 地價稅代繳多年後,代繳人對土地是否會衍生出什麼權利之類的嗎?




懇請各位大大的回答。感恩 
2017-07-19 21:30 發佈
Spurwu wrote:
各位高手 您們好因為...(恕刪)


代繳只是繳費用,不會影響地主真正的權利呀。

非常討厭「土地共有」一事,繼承時兄弟姐妹就要說好,把共有轉成一般「本票債權」就行。共有要買賣很麻煩,其中一人有債務也會被申請扣押,土地就卡住了。

夫妻也一樣,不要再假平等,登記一人就好,其餘用借貸簽約就好。


Spurwu wrote:
有部分被親戚拿來養豬,迫使農地變成要繳稅,


養豬是農用.
JIN DER LAND OFFICE
可是卻被追討地價稅! 所以家父很困擾。看來要聯絡承辦人了,但又怕得到制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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