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講為什麼要分開屋主要賣房子他可能要換屋可能要移民但是他不是乞丐他也許比你有錢社會地位也許比你高直接買賣雙方面對面 如果買家嫌東嫌西 有些屋主也許就會不爽了 然後講一些難聽的話.房仲的功能就是在中間磨二邊拜託一邊降一點, 另一邊加一點有成交他們就可以有佣金.就舉我自己的例子新房子正在裝潢舊房子我們還沒搬走, 房仲帶一些買家來看有些人還嫌東嫌西抱歉 我EQ沒那麼好直接就回嗆了你那麼了不起買我這種破房子幹嘛.大安森林公園旁邊快蓋完了 去那邊買就好仲介的功能是甚麼?買賣雙方儘量隔開在中間當好人/當乞丐/當受氣包有成交他們才有錢賺我的情況如果是空屋讓仲介去帶看這樣就可以避免摩擦.
吳吳吳吳吳吳 wrote:最近找房子找到有夠煩...(恕刪) 林正雄今天也強調,將「全力推動經紀人簽章制度」、「不動產市場資訊揭露」以及「不動產經紀日」,讓房仲產業在台灣真正成為一門專業房仲業普遍給人的印象就是只會演戲,所以理事長才會想要推動房仲專業化,不過好像有點太慢了,這種不好的印象已經深植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