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父親買房子時,想要把該房子讓我們兩兄弟共同持有一半,但當初要設定產權兩人各持有1/2的設定需要付7~8萬的費用還是稅金什麼的。。。為了省下這7~8萬的費用,父親先將名字登記我哥哥的名字,我認為我哥哥應該是沒什麼問題,但怕幾十年後,他的兒子或後代會不會把房子直接賣掉,我現在可以做什麼設定保護自己呢? 例如有什麼設定是該房子要賣出時,是需要兩邊都同意才能賣出(盡量費用不要太高)
ShaoQiang wrote:以前父親買房子時,想...(恕刪) 你該繳的稅金規費還是繳一繳吧,不要因小失大,甚至以後兄弟鬩牆你哥哥有權處分已經登記在他名下的任何財產,沒登記在你名下,你沒任何權力阻止他的,只能乾瞪眼
ShaoQiang wrote:請問沒辦法寫合約書還...(恕刪) 合約書!?萬一,我說萬一對方毀約呢,屆時你還是要跑法院打官司,否則就摸摸鼻子認了如果房子已經實際過戶完成登記在你哥名下,那就誠懇的跟你哥商量,用贈與或其他方式過戶給你1/2,該繳的稅金就你負擔吧建議找專業土地代書處理,讓專業的來,代書費用不貴的
據我所知可以去地政事務所做第一順位的抵押權設定,抵押金額可自訂,倘以後他賣房就依設定金額給你(多少錢亦可自行私下授受),重點是必須要你去地政所做塗銷抵押設定的動作,這房屋才能過戶買賣的!另外如果是因為債務問題被拍賣,拍賣出的金額是要先還給第一順位的抵押權人,所以設定金額高一點無妨,但兄弟間能否互為抵押致有效,可能還要再請教代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