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是否發在本版,如有違規再麻煩告知1.假設房東租我15000,管理費及水電都我自己另外付2.假設房東租我17000,已含管理費,我只要付水電費想請教各位以上二種狀況,房東都可以使用公設嗎?部份公設是扣點數的(如ktv,游泳池),部份是不扣(如大廳,閱覽室,花園),如果一開始簽約並沒說好,是否有明確法律規範?
奶油泡芙喵 wrote:1.假設房東租我15000,管理費及水電都我自己另外付2.假設房東租我17000,已含管理費,我只要付水電費想請教各位以上二種狀況,房東都可以使用公設嗎?部份公設是扣點數的(如ktv,游泳池),部份是不扣(如大廳,閱覽室,花園),如果一開始簽約並沒說好,是否有明確法律規範?...(恕刪) 這個問題我很久之前問過,最後是無解..簽約租賃合同沒說明清楚 ; 跟怎麼誰付管理費沒有關係..貪小便宜的房東就會這樣,我房東連樓下信箱也說沒在合同裡面,不讓我使用。更別說管理費的點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