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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坪二樓公寓想改建四間獨立套房

看到一些公寓都是這樣
請教有何法令限制?
謝謝!
2017-05-06 17:28 發佈
wujs2005 wrote:
看到一些公寓都是這樣
請教有何法令限制?
謝謝!

當然算違建,完全不合法
這是唯一的限制

豪哥大 wrote:
當然算違建,完全不合法
這是唯一的限制^++^


沒有違建啦,,,是合法的,,沒規定不能改自己家
只是要申請裝修執照,,,台北市還要樓下住戶同意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13268038&CtNode=72231&mp=100001

室內裝修申辦程序為何?住宅裝修是否有簡便的申辦措施?

建築物之室內裝修,除應委託內政部登記許可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設計」及「施工」外,尚應分別向台北市建築師公會(2377-3011)申請「圖說審核」及「竣工勘驗」。另外,供住宅使用或一定規模以下之建築物(即10層以下及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未達300㎡;11層以上樓地板面積未達100㎡者)室內裝修,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核給施工期限及「施工許可證」後,即可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再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向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即核轉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點閱: 5684 資料更新: 2014/1/13 17:02 資料檢視: 2014/12/25 08:50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wujs2005 wrote:
室內裝修申辦程序為何?住宅裝修是否有簡便的申辦措施?...(恕刪)


辦理室內裝修只是套房裝修時其中之一的條件.
各縣市政府對於套房裝修的法規不盡相同,若是在台北市可以提供給你參考.












enzo69356 wrote:
沒有違建啦,,,是合法的,,沒規定不能改自己家
只是要申請裝修執照,,,台北市還要樓下住戶同意

我只講違建還客氣了,這難道沒有公共安全問題?
28坪室內隔間全打掉改成四間附衛浴套房能算"裝修"?
這樣不妨申請看看,能申請出來太陽我保證會從西邊出來
饒了樓下鄰居吧
漏水
噪音
水聲
問題一堆
豪哥大 wrote:
我只講違建還客氣了,...(恕刪)

我就幫客戶申請出來了😆😆😆
這下大哥該怎麼辦呢?位置在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
各縣市對套房有相關的規範,但是說真的!我個人不贊同分割為套房!!不是不能辦,都能辦只是這樣生活機能實在是不好!!
wujs2005 wrote:
看到一些公寓都是這樣...(恕刪)

樓主!在新北市及台北市,在「原竣工圖」上已經有的廁所數量增加1個廁所是可以用住宅裝修來申請,舉個例子如果原有圖面是兩個廁所,那麼可以增加到第三間廁所,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如果超過了,就必須依照套房裝修的規範申請,要計算結構載重及牆壁重量等!
如果可以還是不要用成套房吧!樓下豪哥大說的沒有錯!安全上確實也有許多顧慮的!再說,出入也複雜了!
謝謝
再請問新北市的公寓法令條文比照台北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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