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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仲這個請求能答應嗎?

我已經下斡旋了
房仲是說應該成交機率很大,應該沒什麼變數
只是房仲說因為這是幫朋友賣的物件
為了向她朋友證明她沒有賺她什麼
她希望我們的把1%仲介費直接轉進房子的總價金給他朋友
我們給她1%仲介
我們一樣是負擔2%仲介費,只是帳目上就是她只收1%
請問我如果答應這個條件
對我有影響嗎?還是其實沒關係呢?謝謝

舉例如買3百萬房子,仲介費2%是6萬
她希望我們房子是寫3,030,000
然後她實拿3萬這樣
2017-05-06 2: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仲
合約怎麼簽的就怎麼給吧~不然到時仲介公司不認帳說是業務個人行為要請你付合約上的仲介費怎麼辦?!業務搞這樣感覺就是有鬼~~
hsiaoyensu wrote:
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是...(恕刪)

沒賺朋友什麼錢
因為房子是仲介的,朋友只是掛名。
朋友沒出到錢,當然賺不到朋友的錢。


If you good at something ,
Never do it for free .

hsiaoyensu wrote:
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恕刪)


記住合約一定要重定!
通常來說這樣寫是因為可能賣方服務費可能沒有.所以會從你這邊希望多給1%.


但事實上.賣4買2.總計6.賣方經紀人這邊服務費用不夠其實也是妳們成交金額去協商.所以.這部分通常建議上在真的簽約前.先看清楚雙方合約內容.
所以看來大家建議還是照原本談的價金
還有實給的仲介費2%給~
那我了解了
因為原本我聽起來好像無傷大雅的要求
但也是擔心說這樣對我之後簽成房子會不會有不利的狀況
謝謝各位前輩花心思解答
所以他如果真的只收仲介費1%
然後把房子的金額提高到3,030,000
假設原本談3百萬
那這樣的條件簽約其實也沒關係對嗎?

因為是說法問題?
如果對您而言總價不變的情形下
合約寫清楚就好
仲介就是那三萬不想跟公司對帳分就是了,合約仲介費1%要寫清楚就沒關係.

hsiaoyensu wrote:
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是...(恕刪)


如果你把要給他的1%服務費,加到買賣總價裡面

仲介可能是不想跟公司去分這筆獎金

因為照合約給2%的話,公司就是會分去該拿的部分

仲介可跟賣方說,我這1%灌到你買賣價

我到時候幫你扣掉一些相關稅金後

你把錢直接給我

那麼仲介就可入袋更多



你可能遇到的問題就是

到時候如果房子有問題,比如漏水,

仲介公司可能因為你服務費只給1%,而有不願處理的可能

結論就是該給多少,就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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