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是說應該成交機率很大,應該沒什麼變數只是房仲說因為這是幫朋友賣的物件為了向她朋友證明她沒有賺她什麼她希望我們的把1%仲介費直接轉進房子的總價金給他朋友我們給她1%仲介我們一樣是負擔2%仲介費,只是帳目上就是她只收1%請問我如果答應這個條件對我有影響嗎?還是其實沒關係呢?謝謝舉例如買3百萬房子,仲介費2%是6萬她希望我們房子是寫3,030,000然後她實拿3萬這樣
hsiaoyensu wrote: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是...(恕刪) 沒賺朋友什麼錢因為房子是仲介的,朋友只是掛名。朋友沒出到錢,當然賺不到朋友的錢。If you good at something ,Never do it for free .
通常來說這樣寫是因為可能賣方服務費可能沒有.所以會從你這邊希望多給1%.但事實上.賣4買2.總計6.賣方經紀人這邊服務費用不夠其實也是妳們成交金額去協商.所以.這部分通常建議上在真的簽約前.先看清楚雙方合約內容.
hsiaoyensu wrote:我已經下斡旋了房仲是...(恕刪) 如果你把要給他的1%服務費,加到買賣總價裡面仲介可能是不想跟公司去分這筆獎金因為照合約給2%的話,公司就是會分去該拿的部分仲介可跟賣方說,我這1%灌到你買賣價我到時候幫你扣掉一些相關稅金後你把錢直接給我那麼仲介就可入袋更多。你可能遇到的問題就是到時候如果房子有問題,比如漏水,仲介公司可能因為你服務費只給1%,而有不願處理的可能結論就是該給多少,就給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