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的將來當個買房新手,突然想到有個問題,還請有經驗者解惑,謝謝。
假設我跟一位屋主買房,以1000萬成交。
我有3成自備款,也就是有300萬,
照理來說我就去跟銀行借700萬的房貸。
假設銀行認為這房子、地價值只有500萬,
銀行就可能只會借我500萬,剩下不夠的200萬,
是不是我得自己再生出來(自己多拿出、跟親友借、地下錢莊...)
如果生不出來,我跟現在屋主的交易就不算數了,現階段就得放棄這間房子呢?
希望有經驗者能解惑,謝謝。
寧靜貓 wrote:
不久的將來當個買房...(恕刪)
http://blog.udn.com/hcya636818/10265261
看一下這篇的說明
主要還是看你簽約時,有沒有註明"貸款額度不足而違約就不算違約,或是此約就不執行"
有白紙黑字保障才是最好的
(不然一般差一點點的話,銀行通常是會有一小筆讓你用信貸的方式,會比較貴一點)
另外如果房子銀行覺得只有500的價值,那們大概只會貸給你 500x0.7=350吧(更慘喔)
但有些情況,銀行還是會給你較高的額度或是成數
比如說你本身資產很多(想活用資金不想都拿去買房),或是收入很高,或是軍公教
銀行都有可能會同意你的額度和成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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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個人換屋和銀行交涉的心得
寧靜貓 wrote:
不久的將來當個買房...(恕刪)
正確來說,貸款不足,現金補足是正確的。(放棄是一種選項)
房子的貸款,是有幾種方式認定,
實價登陸,跟【物】與【人】的評估方式,
貸款有時候是 【物】房子價值高於您想要的貸款額度,但是為何審查時候額度降低呢
因為【人】的還款能力與信用就很重要,
比方一千萬,貸款需要七百萬,
那連本帶利是約三萬多需要還款,所以扣除還款後還需要有生活自理能力,
基本上是需要月入六萬起跳,扣繳憑單七十到八十萬的工作,且扣繳憑單還需要與目前工作一樣才認列
再者本身無負債等其他因素...
假若您本身的財力證明【定存、保單、股票、存款餘額】大於薪資表項能力,也可以提供加分
因此,除非您本身是十來萬薪資,但卻銀行不過關,這才是 物的問題。
銀行現在都會參考實價登陸當作佐證的依據跟估價的初估價值當評估觀點
因此您也可以考慮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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