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預售不動產買賣合約書的條文

下周要簽約預售透天,審閱時發現有些條文無法理解,請幫忙,感謝

建商增加了以下這條,是否交屋時若門前有電線桿或配電箱,也無法請求價金減少? 另外,給排水系統是什麼?外觀如何?通常設置在哪裡?
第九條 公共設施及法定空地之使用方式及權屬
一 買方確實了解並同意本社區公用設備系統如電力、自來水、若店、電信系統,依本社區現況銜接管線,為避免管線外露影響建築外觀之整齊及美觀,必要時得於 私人戶外壁面施作拉線盒等箱體
二 買方同意本社區有關台電配電場、給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之配置位置,倘因電力公司、水廠等之要求必須變更原有位置或增設時,買方應無條件同意設置,並不得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三條 驗收
多了一項 買方有無完成驗屋不為貸款撥付之依據。

第十九條 貸款撥付
多了一項 買方有無完成驗屋不為貸款撥付之依據。

附件 :
遺漏建照執照暨核准之房屋平面圖影本乙份
遺漏申請建照所附之規約草約
2017-04-09 9: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合約書 條文
其他太專業我不懂,但驗收和貸款撥付這條並不合理。
等同不管到時候交屋房子有沒有問題,樓主都要無條件同意貸款過給建商⋯
問題是很多建商拿到錢就不管事了,對買家而言很吃虧!
建議務必要去爭取權益,要求取消這條!
買屋不疑,疑屋不買。

覺得怪,若不能改,就不要買。買房是好事,不要弄得心毛毛,提心吊膽。頂多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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