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在找房子, 先前找到一間房子還蠻喜歡的, 已經下訂, 但還在等代銷回頭跟建商確認價錢.
中間拖了一個禮拜代銷都沒回覆, 所以我們就打電話過去問.
結果她說我們的出價和建商要求的價格還差了50萬.
我表明說我們不願意再加價錢了, 代銷說那他有一個折衷的辦法看我們願不願意配合.
他說因為是新成屋所以裝潢甚麼的都要錢, 所以請我們把這些裝潢買家電的錢拿去報代銷公司的發票, 等於來抵這個房價的50萬.
(也就是實際上支付會少支付50萬元, 可是實價登錄的價錢會是建商要的比較高的價格)
我想一想覺得這樣好像有點怪怪的, 但又不知道問題會在哪裡哈哈, 所以想請問有經驗的網友們幫忙看這樣是否可行? 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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