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是曾祖父於民國46年向高文傳承購25坪土地於(有信)隔壁.
祖父於民國60年幾年請代書辦理土地登記,當時土地無法過戶,直到現在.
政府說土地是日治時期高傳水.
除非能證明高傳水如何轉讓給高文傳的.
也找了律師
說日治土地買賣又不用登記要怎麼查.
政府卻一直強調日治登記為高傳水.
除了名字外,其他資料都沒有.
先後找了
蘋果日報 案件編號20170117080.
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黨團.
也無法獲得解決.
台北市文山區政大二小段297
可參看
政大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題名: 台灣光復初期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之研究
作者: 李志殷
LEE CHIH YIN
貢獻者: 陳立夫
CHEN LI-FU
李志殷
LEE CHIH YIN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35825
居住正義歷史共業都是喊假的.
更新
今天該找的都找過了,被標售了才上來抱怨
地政局,代書,地政士,律師哪一個沒找過
找不到方法才去找政黨
就像3樓 闇黑騎士 說的一樣
你這應該是地籍清理被清掉的吧.其實日治時期常只有登記姓名未記載住址,就算土地和戶籍在同一個地方.政府居然也會刁難說不能證明是同一個人.要你拿出土地權狀和政府機關相關證明.日治時期的東西早就已經失傳.相關人等早就都過世了.根本就無法去證明.提出的證明政府也會說無法證明.一定要他說了算.跟現在要清理國民黨黨產一樣因年代久遠困難重重.
地方政府每年靠地籍清理就可以合法侵害人民土地財產權好幾億元.相關人等都有的分.何樂而不為?
今天我們住在這裡已經60幾年了
鄰里也有80幾歲長者可以證明
土地是向賣方承購
地政士說需要上法院打土地所有權訴訟
律師說日治土地買賣又不用登記要怎麼打
既然不用登記就是說找不到證據
日治採任意登記,民國採強制登記
日治時期
A賣給B賣給C賣給D
且BCD都未登記,合法
到民國時期
D突然變非法,政府說是A的
D必須從C到B一路追到A
因為政府更改了遊戲規則
且台灣經歷了二戰
屬於被轟炸的一方
很多文件找就不可考
還有民國五,六十年確實有進行全國大規模地清
政府以當時沒有清到為由
現在光是台北市內地清就這麼多
更不用講整個台灣
100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1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1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土地
101年度第3批代為標售土地
101年度第4批代為標售土地
101年度第5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3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4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5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6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7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8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9批代為標售土地
102年度第10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3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4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5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6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7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8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9批代為標售土地
103年度第10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3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4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5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6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7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8批代為標售土地
104年度第9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1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3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4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5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6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7批代為標售土地
105年度第8批代為標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