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就保佑交屋後跟建商關係都一直保持良好,不然就GG了~要是我就不會想留個把柄在別人手中~目前有良心建商是寧肯維持高售價,送裝潢來穩住他的房價。與其作假貸的多些,還不如同樣效果換裝潢或是跟建商配合銀行爭取寬限期或更低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