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筆房貸500萬元,目前利率是1.74%,採用本息平均攤還,現在除了每個月固定扣款以外,另外還強迫自己每個月多還4萬元本金
最近幾期的繳款明細如下:
本金___________利息(加總)_________自動扣款金額(本利和)
20010__________6150______________26160
40000
________________197
20096__________5867(6064)________26160
40000
_______________1207
19673__________4780(5987)________25660
40000
19771__________5889______________25660
40000
19358__________5802______________25160
40000
________________373
19439__________5348(5721)________25160
40000
_______________1835
19251__________3814(5649)________24900
還本金的時候,行員多少都會問句要不要重新計息,我選擇的都是不要。在我跟行員的認知中,不重新計息應該是每個月繳款金額會固定,而本金理論上,應該是要越繳越多,利息相對應的就會越來越少,但觀察以上的規律,雖然是不重新計息,但是每兩個月自動扣款金額會不定額減少,本金相對應起來也是越繳越少,只有利息,每個月減少的幅度大概就跟不多還本金差不多(感覺上啦)。
請問各位能人高手,究竟是為何銀行自動扣款金額會越來越少,而且還呈現不定額狀態?甚至本金也相對減少,減少幅度還大於利息減少幅度?
這問題已經是去請教過銀行貸款部行員,他也不知為何,雖然最後是說會再幫我問,但想來不了了之的機率極大,所以想上來問問能否解答我的疑問,無論如何,還是感謝大家
linchorngyih wrote:
你只要有提前還本,在...(恕刪)
我問過好幾個行員,重不重新計息的差別,不重新計息就是會提早還完,但一般的認知(我+行員)都是既然不重新計息,就是每個月還款金額不變,而且也請他們確認過了,真的沒有誤key成重新計息,只是還款金額還會越來越少才讓我質疑
cobrawu wrote:
銀行系統問題,想解決...(恕刪)
我也只是想確認到底是不是我以為錯了,基本上這個問題我可能不會是第一個發現,但既然他們原先都不曉得有這個問題存在,不是沒有反應到更上面,就是他們根本不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反正該銀行賺的一毛都少不了,當然不會想要修正。我也早有打算金額少到一個程度我還本金的部分就會再往上加,不然就可惜了差那一段時間的利息
hryen wrote:
我問過好幾個行員,重不重新計息的差別,不重新計息就是會提早還完,但一般的認知(我+行員)都是既然不重新計息,就是每個月還款金額不變...(恕刪)
你去試算一下,提前還一筆款,要原期繳金額不變,那期數不會剛好整除的。銀行電腦也不會算出末其只繳一半的結果。
計算每期均攤的公式都是用本金,剩餘期數,(當期)利率計算出當期該繳的錢。
就算你沒提前還款,利率變動,期繳金額也會變動。
當你提前還一筆款時,都會重新計息的,沒人笨到是本金減少還要繳一樣多的利息的。
重點是,重新計息是,還款當日重新計算還是下期開始才重新計算。
如果下期才重新計算,那麼因為期中本金減少了,所以當期利息會溢繳。
溢繳金額就會在下期合併到提前還款金額,然後重計息。
銀行員問你的是:要不要在當期立即重新計息。
不管要不要,應繳期數都不會變。
當我跟銀行申請縮短期數時,他們也是用8樓的說法要我不要縮短,
說繳還本金就好……
拿板主的例子算比較實際。
銀行計算利息的基礎,是本金與利率與期數,
貸500萬,
120期,1.74%,每期繳45427,10年後利息繳掉451224。
240期,1.74%,每期繳24683,20年後利息繳掉923946。
360期,1.74%,每期繳17838,30年後利息繳掉1421566。
繳20年跟繳30年,利息差約50萬,1台小車,也許有的人沒差吧…
繳10年跟繳30年,利息差97萬,1台中大型車……
你知道嘛…當錢轉不過來時,你也是可以跟銀行申請延長期數阿,只是要手續費一點點而已。
但這招銀行才不會跟你說咧……這樣他怎麼賺利息呢!!
jamesyk wrote:
縮短期數的做法見人見智……
那是算術問題,不是見人見智。
jamesyk wrote:
拿板主的例子算比較實際。
銀行計算利息的基礎,是本金與利率與期數,
貸500萬,
120期,1.74%,每期繳45427,10年後利息繳掉451224。
240期,1.74%,每期繳24683,20年後利息繳掉923946。
360期,1.74%,每期繳17838,30年後利息繳掉1421566。
繳20年跟繳30年,利息差約50萬,1台小車,也許有的人沒差吧…
繳10年跟繳30年,利息差97萬,1台中大型車……
你是在比較沒提前額外還款的狀況,借得越久,利息當然要付得更多。
"借錢"就是銀行的"商品",你買得越多(借越多錢或借越久)就要付給銀行越多錢,天經地義。
分240期,每期繳24683,但若你每期繳45427來多還本金,那麼在120期時就還清貸款了。
這和跟銀行申請縮短期限為120期有什麼不同?
jamesyk wrote:
你知道嘛…當錢轉不過來時,你也是可以跟銀行申請延長期數阿,只是要手續費一點點而已。
但這招銀行才不會跟你說咧……這樣他怎麼賺利息呢!!
分期合約是可以提前還款的,那麼縮短期數是你的權利,申請的話不會不淮;
但申請延長期數,依頭寸狀況,銀行可能拒絕。
而且,申請要時間,若是原欲多付款資金有突發狀況挪做它用。
那麼在縮短期數下,是違約;沒有縮短期數則只是正常繳款。
幹嘛跟自己過不去?
算術就那麼簡單:
原240期分期貸款,你想在120期還清,那麼就用試算表試看一下改120期付完的話每期應繳多少。
然後你就每期繳那個錢,自然120期就還清了,不用去申請縮短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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