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號我買了1間680萬含車位在高雄市中心2房的新房,我的自備款是30萬,目前在台塑服務(剛進公司10個月),每個月收入5萬,無任何信用不良,由由於是第一次買房又剛好3月新婚家裡的人一直要我搬出去住所以才買了這間房子
建商是做了一份815萬的技術合約和配合的土地銀行使用首購前兩年1.44後1.77本加息下去貸款,中間建商有打電話說我的收入無法貸到成數,入續的又說了我是台塑子公司不是台塑公司所以貸不過,要求我和我未婚妻先登記共同持有,建商是一直把問題丟到我自己的身上,年前我去大眾銀行詢問專員說我的薪資貸815是貸的過的但還是必須鑑價才知道,想請問一下接下來我該繼續找銀行還是就和建商拖下去,最近我發現合約書上還沒蓋上我的章這樣算是合約不成立嗎??
請前輩不吝伺教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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